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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18 17:08 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清溪大道695号,电话:0566-2125655,邮箱:chizhoujkq@qq.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377,公开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5件,按时办结互动留言信息8条,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问题25条。

2.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聚焦产业链核心环节、龙头企业,推行全员招商、商协会招商、以商引商、委托招商等模式,2023年新签约亿元项目35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2个,50亿元项目1个。发布“双招双引”工作相关信息33

3.开展宜业回池 接您返乡招才引智高校行百企进百校等线上线下系列招聘活动20场,为园区企业招聘1900余人。结合就业创业栏目主动公开招聘信息13条。

4.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企业开办线下“一窗办”、线上“一网办”和“一件事一次办”等措施,大力推行“证前指导”“帮办代办”“容缺受理”“秒批”等硬核措施。企业开办申报资料平均减少60%,开办时间压缩至1天,全程网办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已依法答复完毕,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常态化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压实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严格执行保密法规要求,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二是规范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新增、废止、修订文件及时做到动态调整,2023年,制定规范性文件1个,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4个,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7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政府网站读网巡查频次,有效保证政府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维护建设,根据职能职责和人员的调整,动态更新相关内容。二是围绕产业升级、项目突破、创新赋能、园区提质、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掘园区企业、重点项目宣传线索、报道素材,邀请中央和省市各类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全年各新媒体平台累计播发各类稿件2000多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部署工作。三是对市政务公开办测评中指出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努力做好日常信息维护。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无社会负面评议、未发生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4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个别栏目发布要素把握不全面、发布信息不够完整。二是发布的信息在政策法规、文字等方面把关不到位,导致出现表述不准确以及栏目更新不及时等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自觉性、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做到工作有组织、有落实、有监督、有整改、有促进。二是全面提升政务信息编辑、发布、审核等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丰富形式,在公众、企业关心关注的领域,加大政策和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积极运用文字、图形、媒体解读等方式提高政策文件解读效果,其中《池州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媒体解读的方式在池州日报报道,并深化与新安晚报、中安在线等主流媒体平台合作,积极转载,扩大影响力,收到了企业群众的广泛点赞和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