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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0:09 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清溪大道695号,电话:0566-2125655,邮箱:chizhoujkq@qq.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427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舆情40次,办结互动留言信息18条,更新完善机构职能各要素信息33条。

2.优化投资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双招双引”,创新全员招商、职业招商、基金招商、生态圈招商等模式,全年新引进省外亿元以上项目28个,发布投资指南、投资政策、项目推介、招商活动等信息32条。

3.助企纾困全面提效,创优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推动落实更多高频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政务服务工作各项要求,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审批服务从1.66个工作日缩短至1.45个工作日。

4.推进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线上线下举办、动员各类产才对接活动20余场,帮助80余家园内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需求1800余人。发布就业创业信息1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动态活动及时更新,对于涉及群众公共利益的或法定必须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合法准确。

2.严格执行保密法规要求,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

3.2022年,制定规范性文件1个,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0个,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0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严格按照目录规范及时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补充、完善,确保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更加全面规范,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2.联合池州日报、新安网报、中安在线等融媒体平台,拓展提升经开区宣传网络,聚焦半导体基地、中韩产业园、主导产业等重点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全年各新媒体平台累计播发各类稿件近2000条,安徽日报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稿件46篇。

(五)监督保障

1.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亲自过问,办公室牵头落实政务公开整改工作,对照市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的问题,逐条整改。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工至各部门,确保对应栏目都有相关部门负责。

2.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为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问题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以及公开内容多样化有待改进。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将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丰富形式,在公众、企业关心关注的领域,加大政策和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创新方面:在我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优惠政策兑现 政策咨询服务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提供人工咨询,促进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帮助解决企业和群众实际困难,充分享受优惠政策。增设“涉企服务窗口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全力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疏通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梗阻”,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