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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4-30 00:00 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秘〔20081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池州开发区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开发区实际,于20083月建立了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公开网,现将开发区公开网的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池州开发区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秘〔200814号)文件要求,开发区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少事多的不利影响于200835日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立了由党政办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20084月开发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召开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参照《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印发〈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池开管办〔200814号)。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各局室,明确了责任分工。会议要求各局室要高度重视,创新服务意识,落实执政为民的理念,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来抓,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来抓,切实加强信息监管和上报制度,动态管理,保证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各局室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转变职能,开创服务工作新局面,推行阳光政务,增强公信力,共同推进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又好又快顺利实行。

二、加强监管,完善内容

 2008年开发区编制了公开信息《目录》、《指南》,主动公开信息106篇。主要包括管委会规范性文件、重大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民生公益、机构和人事等13项内容。其中规范性文件30篇,重大建设项目10篇,人事信息4篇,与区内企业及流坡村相关的管委会会议纪要12篇,公告及新闻发布9篇,民生公益8篇等。2008年度开发区管委会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投诉、建议,未发生针对开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为更好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开发区各局室明确专人,梳理本局室规范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及时上报管委办,管委办根据各局室上报的信息加强整理、监督、检查,及时录入到公开网,保障了公开信息内容的全面丰富、更新及时。各局室建立严格的内部内容审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核机制,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准确界定不公开事项的范围,防止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随意公开。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拓展形式,增强效果

为更好地方便群众查阅和知晓开发区有关政策法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促进公正透明机关建设,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开发区各局室根据本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不同,从实际出发拓展公开方式。如党政办制作内宣片、外宣片,对企业宣传开发区的资源优势、优惠的扶持政策;财政局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五保户”供养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辅助金等9项涉农资金印制成2000份小卡片,将“2008年十二项民生工程政策解读”印制成1000份宣传册,发放到村民手中,让区内村民进一步了解民生工程有关政策、主要内容及涉农资金发放标准;20083月,池州开发区成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对区内企业实行一站式、保姆式服务。按照一门进,一费清,一章结的原则实行一条龙行政服务。做到复杂问题简单化、审批流程法规化、收费方式透明化。行政审批效率得到了提速,投资软环境进一步得到了优化。10月份,开发区招聘城管队员,招聘信息通过开发区网、池州开发区公开网发布,同时通过电视台播放招聘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更大范围的满足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存在不足及改正措施

  (一)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高。少数局室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上报不及时,对信息工作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

  2、信息公开方式需进一步创新。各局室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公开方式,不仅仅通过池州开发区网、开发区公开网公布信息,还应采取更多的灵活方式,畅通区内企业及流坡村知晓信息渠道。

  3、信息公开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还不够完善,动态信息内容需要及时补充或更新。信息管理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工作实效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着差距。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和利于监督”的原则,围绕开发区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性,做好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咨询工作建设。

3.拓展公开形式。完善开发区档案室的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进一步做好区内企业和农村群众的信息公开查询工作,进一步健全开发区网、开发区公开网网络信息管理;加强网络监管,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4.规范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发布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规范、严密、便民、高效的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查和更新维护、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