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壮大池州经开区建筑业企业,推动建筑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我区依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池州经开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现作出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池州市政府也出台了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措施,为各地建筑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结合池州经开区建筑业发展实际,我区制定本《若干政策》,从奖励激励、服务保障等多维度为建筑业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5年7月,池州经开区建设局根据《池州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送审稿)》政策文件精神,起草了《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并向区直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和平天湖集团公司征求意见,同步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同时结合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池州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池政办〔2025〕28号)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若干政策(送审稿)》。并于9月5日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最终形成《若干政策》(送审稿)。经9月22日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以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9大项)
(一)突出贡献奖励(产值/增速双维度)
产值规模奖:按年产值分档奖励,2000万-5000万奖10万、5000万-1亿奖15万、1亿-3亿奖20万、3亿以上奖30万;市外产值全市前5且超1亿的,分档奖50万至10万。
增速奖:2000万-5000万且增速20%/40%/60%以上,分别奖10万/15万/20万;5000万以上且增速10%/20%/30%以上,分别奖10万/15万/20万。
注:产值与增速奖可重复享受
(二)资质升级奖励
总承包资质:一级升特级奖100万,二级升一级奖50万(首次升级)。
专业承包资质:首次升一级奖10万。
勘察设计/监理企业:首次升甲级奖10万。
(三)优质工程奖励
国家级优质工程奖50万、省级30万、市级10万(全国范围内承建项目均可申报)。
(四)减轻企业负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连续2年无欠薪且落实实名制/专用账户:保证金降50%。
连续3年无欠薪且落实上述制度:免于存储。
(五)优秀企业奖励(年度+三年综合考评)
年度考评:前10名授“优秀建筑业企业”称号,1-2名各奖20万、3-5名各奖15万、6-10名各奖10万,可优先参与非招标项目。
三年综合考评:选6家,第一名奖50万、第二名2家各奖30万、第三名3家各奖20万。
(六)引进工程类人才奖励
新引进一级建造师(工作满半年):每人奖企业4万;二级建造师:每人奖2万。
高级职称人才按园区现有人才政策执行,单企业年奖励上限20万。
(七)鼓励参与园区建设
政府投资招标项目:“联合体”或“评定分离”招标占比每年不低于20%。
非招标社会投资项目:园区建筑企业参与承包/分包的,建设单位可获含税开票金额1%奖励(验收备案后半年内申请)。
(八)联系帮扶机制
招商部部长任帮扶组长,多部门联动服务,解决经营问题,提供跨区经营法律咨询、政策解读等服务。
(九)信息共享机制
投促局共享新落户企业项目信息,建设局精准对接服务并同步给建筑业企业,打破信息壁垒。
四、附则(关键说明)
1.奖补冲突:与省、市政策不一致时“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2.资格限制: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恶意欠薪造成影响的,当年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奖励。
3.施行时间: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执行,由区建设局负责解释。
五、创新举措
本《若干政策》的出台,是池州经开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是通过梯度化奖励激励,有效激发企业做大做强、提升资质、打造精品工程的内生动力;二是通过减负、人才支持、拓展市场等举措,切实解决企业发展痛点难点,优化营商环境;三是通过建立帮扶、信息共享等机制,搭建政企沟通桥梁,提升服务精准度;四是通过树立行业标杆、引导企业参与园区建设,推动建筑业与园区发展深度融合,为经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政策解读部门:建设局 咨询电话:0566-202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