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国家级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清溪大道695号 ,电话:0566-2120505,邮编:247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积极探索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依托开发区门户网站,辅以各种方便群众查找的方式,及时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全面公开重大工作安排、项目建设、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等各方面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大事项决策、规划计划、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信息、行政职权、互联网+政务服务、招标采购、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14项二级目录,其中,重点领域类目录中设置30项三级目录。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2余条。
1.《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43条,其中机构简介1条、领导简介8条、内设部门简介6条、下属单位3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开发区主要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其中专项工作规划2条、年度工作安排7条、年度工作总结3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20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本年度公开《池州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第一批)》等招考信息5条(其中开发区招录公务员1名)。
5.《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一是互联网及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情况4条。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84条。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坚持 “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本年度共发布本级解读材料3件,均为文字解读。
四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本年度共受理并答复市长热线252件、市长信箱28件、部门信箱2件。
五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本年度共发布3条。
六是行政职权,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本年度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类信息发布。
七是招标采购,此栏目共设置招标政策文件、招标采购公示、中标及实施情况等,本年度共发布46条。
八是新闻发布会,本年度未安排新闻发布会。
九是重大事项决策,本年度共发布6条,无民意征集信息发布。
十是落实 “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政策文件发布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国家级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部门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落实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依据《关于做好池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池数资函〔2019〕131号)要求,对原有网站进行全面评估,根据工作需要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进一步提高了网站的服务效率和品质。二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领域,逐项梳理建立了开发区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与本地媒体合作,与池州日报社联办国家级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专报。专报每月2期,每期1版。
(五)监督保障。一是印发《关于分解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业务培训,修订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三是根据市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无 | 无 | 无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无 | 无 | 无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强制 | 无 | 无 | 无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4 | 62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积极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进行自我检查、主动整改的少,被动接受上级检查整改的多。
(二)改进情况。新修订《条例》颁布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开展了一次专题学习会,各部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开发区管委会将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认真安排落实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确保实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主办单位: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电话:0566-212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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