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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鑫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片显示盖板及工控面板项目(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浏览次数:89   信息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4-16 15:27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800万片显示盖板及工控面板项目(一阶段)

建设地点: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1-319号厂房

建设单位:

安徽省鑫池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保江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4416

受理时间:

 

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电子信息产业园1-319号厂房约6433平方米,建设洁净厂房5800平方米,购置开料机、精雕机、印刷机等生产设备,建设盖板生产线,项目年产200万片显示盖板及控制面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实施雨、污分流。严禁违法乱排废水。生产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满足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城东污水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丝印、烘烤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加强各区域和设备的密闭性。

废气有组织排放需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定期检查、维修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生产车间封闭,安装隔声门窗,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形成噪声屏障,阻碍噪声传播。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

项目投产后,一般固废主要为生产边角料、检验废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过程废物(包括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等,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再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合理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活性炭、丝印机擦拭废纸(布)及废网版、废硝酸钾、污水处理污泥等,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环保窗口

受理地点:

经开区管委会210办公室

联系电话:   

2124459

电子邮箱:

12267046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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