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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金美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50万m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浏览次数:1948   信息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3-05-15 08:14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450m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工业园滨江路18

建设单位:

安徽金美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杭州瀚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3515

受理时间:

 

项目概况:

安徽金美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50m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线项目位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工业园滨江路18号。项目利用现有场地,新建生产车间、研发大楼等总建筑面积139702平方米,取消原三期年产300万米混凝土管桩生产线,新建一条年产150万米混凝土管桩生产线,并对原一、二期总年产300万米混凝土管桩生产线进行环保升级改造,最终形成年产450万米混凝土管桩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占总投资的0.6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水污染防治措施。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施工中加强废水收集处理,严格落实好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雨季连续降雨情况下生产废水外排至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排至城东污水处理厂。外排污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要求,切实加强废气污染防治。

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分别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粉尘通过仓顶除尘器、加强车间通风、喷淋洒水、设备及物料输送密闭等措施进行污染防治。无组织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喷淋洒水、设备及物料输送密闭等措施进行污染防治。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和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落实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项目投产后,残次品、沉淀池泥沙收集外售综合处理;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浮油及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固废,要求企业妥善收集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环保窗口

受理地点: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2124459

电子邮箱:

5706485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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