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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市政协人资环委
浏览次数:1068   信息来源:市政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21 16:0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再次表明了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定和鲜明态度,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信心和动力。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兴市富民的重要着力点,不断优化投资环境,深入推进“四送一服”,全市民营经济呈现蓬勃发展态势。截至目前,池州市新登记民营企业3861户、个体工商户10921户,同比分别增长15.43%和11.25%,预计 2018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为60%以上。显而易见,民营经济是池州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但与全省相比,我市的民营经济总量较小,高质量、高水平发展还需要提升,制约民营企业发展一些瓶颈要素亟需破解。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打造民营经济载体平台

以科技创新、服务创优、平台提升、产业集聚为重点要求,不断提升园区承载强度,放大服务功能,放宽发展空间。一是做强园区平台。在做好开发区优化整合工作基础上,把现代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旅游、大健康“4+3”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区位优势和岸线等资源优势,按照建设新型园区、建设特色产业园区的要求,贯彻“资源集约、产业集聚、特色鲜明、服务集中”的理念,着力抓好现有园区的整合提档升级。二是做大科创平台。推动产学研结合,建立高水平研发平台。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积极建设研发机构、科技企业转化孵化器等转化平台,形成转化应用的快速通道。强化政策引导,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建议在池州高新区成立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打造形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集智能孵育、研发、办公、后勤、中介服务、培训、融资、商务、咨询等功能于一体。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众创空间建设,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逐步打造成为池州市的创新创业集聚区、池州创客中心先行区。三是做优服务平台。建立企业服务日常管理平台。将全市规上企业和纳税500万元以上、信用等级良好的企业信息全部建档,纳入服务平台管理。平台服务重点解决企业高管在子女入学、健康体检、招工等方面问题,让企业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发展。

二、进一步搭建多渠道融资平台

一是完善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持续发展机制。完善政府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和代偿损失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及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推动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断发展壮大,提高融资担保能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是设立科技融资担保公司。重点支持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与现有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形成互补,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高效发展。三是加快设立国有小额贷款公司。适应地区金融市场需求,服务“三农”,为民营经济提供小额贷款等金融服务,构建“社区金融便利站”式的现代信贷零售业务,促进地方金融业繁荣与发展。四是健全基金体系建设。加快中安创业投资基金、中安招商股权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等各类基金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推动中安(池州)文化旅游投资基金加快运营。推进县区创设产业发展基金,撬动银行资金和社会资本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五是加强银行和税务互动。深入开展“税融通”业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我市税务部门常态化沟通互动机制,将纳税记录作为企业信用,携手多家银行共同打造“税融通”项目,增加民营企业获取金融机构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的可获得性。六是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建议我市各级财政每年拿出地方可用财力5%建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专门用来扶持民营经济发展。

三、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改进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优化服务,打造便利、公平的市场环境。一是坚持对弱小企业关爱保护、宽容对待、对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惩。建议出台池州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实施意见,全市广大党政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主动“亲”近,保持“清”白,既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又守住底线不以权谋私,营造“清”、“亲”政商关系。二是加大涉企政策落实力度,让政策发挥更大效用。要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用活我市出台的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民营企业的政策诉求,第一时间兑付政策,提高企业对政府公信力的认可度。建议在原有各项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破除民营经济隐性障碍和歧视性限制方案,坚决破除民营经济发展壁垒,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三是高度重视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破除人才流动中的区域、身份、所有制等限制,配套做好社会保障、户籍管理等相关衔接工作,为民营企业发展搭建起人才的桥梁和平台。四是注重培育企业家精神,树立和宣传池州企业家先进典型,挖掘企业内在气质和文化,增强企业家的家国情怀、法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提升企业家的精气神。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企业家、尊重纳税人、尊重创业者的良好环境,为发展民营经济提供企业文化与精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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