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接“关于将江南集中区、站前区、开发区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出让收益10% 划归贵池区用于发展义务教育的建议”(4号建议)协办单后,我区对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出让收益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函复如下。
一、教育费附加
我辖区有开发区中心小学,此学校运行建设费用均由我区财政拨款,且我区教育费附加70%要上解给市财政,因此我区已无资金划拨给贵池区。
二、土地出让收益
我区基本上都是工业用地,为了扶持工业企业发展,我区大部分工业土地出让金用于奖励工业企业进行企业生产,故工业土地出让净收益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我区已无土地出让金划拨给贵池区。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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