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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486487006N/202511-00007 组配分类: 安全警示通报
发布机构: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提示函(第十期)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1-06
废止日期: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提示函(第十期)
发布时间:2025-11-06 16:06 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字号:[默认 超大]

事故警示:2025年7月8日,四川某工程开展污水井检测工作时,发生一起有限空间作业窒息事故,致3人死亡。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对于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包括:(1)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或者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

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风险辨识有漏洞、安全管理有盲区、人员培训不到位。

请辖区各企业:

1.加强安全风险辨识。对照“三同时”的大本子,全面梳理本单位存在的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淹溺、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触电、灼烫等各类风险,建立台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2.加强特殊作业管理。检维修、非固定动火区内动火、受限(有限)空间作业、清淤清理清洗等特殊环节作业,要严管“内部人+外部人”、依规操作,加强监护和安全措施防范;

3.加强人员培训教育。加强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提升、岗位规范操作技能提高都离不开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