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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486487006N/202504-00020 组配分类: 安全警示通报
发布机构: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提示函(第六期)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22
废止日期: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提示函(第六期)
发布时间:2025-04-22 16:17 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区内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案例教育法”,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现结合近期省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提示如下:

一、事故案例

(一)事故基本信息。2025416日凌晨3:00左右,蚌埠市怀远县万华禾香板业(怀远)有限责任公司切草车间内,员工钱某被皮带机挤压后从高处坠落,经120抢救无效死亡。(具体事故原因以事故调查报告为准)

()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该起事故发生在全省狠抓《防范工贸行业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三十条硬措施》的敏感时期,教训十分深刻。初步分析,事故反映出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松散,未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学习贯彻安徽省应急厅《防范工贸行业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三十条硬措施》方面,更是流于形式,未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致使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三十条硬措施”中,防范机械伤害事故第7条明确规定:“设备检维修必须严格执行动力介质(液、电、气)切断、断电上锁、挂牌及专人监护等制度,无专用工具、不具备检维修条件的,严禁检维修作业,试运转前必须检查并确认设备运行范围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取牌解锁合闸”,企业未能严格执行,涉嫌维修过程中运转设备或者人未撤离即运转设备。二是事故教训汲取不到位。20241213日省厅专门召开“三十条硬措施”宣贯会。近期,省厅发布了铜陵市元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物体打击等多起事故警示信息,并印发了警示通报,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企业未能真正吸取教训,将他人事故当故事看,未能转化为自身安全生产的“警钟”。三是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在操作设备过程中,未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潜在危险缺乏应有的警惕性,自我保护意识严重不足,落实“三十条硬措施”不到位。

二、工作提示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各企业需立即将此次事故的基本情况、初步原因及严重后果传达到每一位员工,通过案例分析、观看事故警示片等多种形式,让员工切实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人心,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大力开展行为规范活动。

()严格落实工贸事故防范措施。各企业要结合我区工贸行业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小切口”整治,聚焦省厅《防范工贸行业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三十条硬措施》,组织管理层及一线员工开展学习培训,进行自查自改,真正消除现场隐患,消除管理盲区和漏洞。

()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区应急管理局将应严格对照省“三十条硬措施”及其他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对企业不开展自查自改,不落实“三十条硬措施”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辖区工贸安全生产事故,严格落实“四个第一”和“四个一律”要求(第一时间了解事故直接原因,第一时间下发警示信息,第一时间督促企业对照整改,对典型工贸事故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企业,一律停产整顿,一律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一律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一律依法按上限给予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处罚)

 

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202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