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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01
废止日期: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3-06-01 16:31 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安全

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20236-202312月)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行为,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大队2023年度(6-12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一、计划检查企业情况

参照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和执法力量等综合因素,本年度重点检查22家企业和一般检查10家企业(详见附表)。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从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执法人员2人。

三、工作日确定和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176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7个月天数-7个月公休日数-7个月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监管人员数量=214-62-5×2×60%=176个工作日。

说明:20236-12月总计天数为214天,其中公休日为62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为5天。综合执法大队实际从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执法人员2人,由于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生产主办还承担企业清退以及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所以按60%比例确定总工作日。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60个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监管工作日-非监管工作日=176-68-48=60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22个工作日)

检查范围、数量: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20家,2022年度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2家,共22家企业(详见附表)。

时间安排:检查一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0.5个工作日,共需要(20+2×2×0.5=22个工作日。

检查依据:检查内容主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的通知》、《关于发布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等,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对标进行抽查。

2.一般检查工作日(共10个工作日)

检查范围、数量: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名单》以外的粉尘涉爆、劳动密集或规模以上企业10家。

时间安排:检查一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0.5个工作日,需要10×2×0.5=10个工作日。

3.机动检查工作日(28个工作日)

因工作的不确定性,按平均每人每月2个机动工作日计算,7个月的机动检查工作日计划为7×2×2=28个工作日。

(三)其他监管工作日(68个工作日)

参考2022年工作实际,工作安排如下: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统筹(28个工作日)

1)转发和草拟安全生产执法文件:

每月1份,安排1名工作人员,每份1个工作日,合计1×1×1×7=7个工作日。

2)安全隐患登记建档、督促整改等工作:

每月2个工作日,安排1名工作人员,合计2×1×7=14个工作日。

3)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总结及信息撰写工作:

每月1个工作日,安排1名工作人员,合计1×1×7=7个工作日。

2.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6个工作日)

根据2022年的参考数值,计划2023年参与3次联合执法检查(端午、中秋、国庆),每次安排2名执法人员、检查1个工作日,合计3×2×1=6个工作日。

3.陪同上级部门开展执法检查(20个工作日)

根据2022年的参考数值,2023年预计陪同上级部门前往企业开展执法检查10次,每次安排2名执法人员,每次用时1天,合计10×2×1=20个工作日。

4.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2个工作日)

按每半年2个工作日、需1名工作人员计算,合计2×1=2个工作日。

5.完成上级机关和本级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12个工作日)

按人均6天计算,全年为:6×2=12个工作日。

(四)非监管工作日的确定(48个工作日)

1、支部三会一课”(11个工作日)。综合执法大队共有中共党员6名,其中安全生产领域中共党员1名。按有关规定:支委会、党员活动日分别每月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1次、党课每季度1次、民主生活会每半年1次;以上每次活动按半天计算,合计1×1×0.5×7+1×1×0.5×7+1×1×0.5×3+1×

1×0.5×3+1×1×0.5×2=11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6个工作日)。学习每人每半年2次,每次1天,合计2×2×1=4个工作日。业务培训每人每半年2天,每次1天,合计2×2×1=4个工作日。对各类资料、台账进行梳理和报送,需要2名工作人员3个工作日,合计2×3=6个工作日。全国、全省、全市电视电话会议2次,每次1人;预计参加安全生产其他相关会议2次,每次1人;以上会议按半天计算,合计2×1×0.5+2×1×0.5=2个工作日。

3、病事假(6个工作日)。每人每年约3天,合计3×2=6个工作日。

4、法定年休假(15个工作日)。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际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计算,2023年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生产领域1人工龄超过10年,应休假10天,1人应休假5天,合计:10+5=15个工作日。

 

附表:《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和《一般检查企业名单》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

                   2023531

 

 

附表        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序号

检查时间

企业名称

行业领域

备注

一、安全风险等级较高企业

1

6

安徽高芯众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轻工

 

2

6

池州德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机械

 

3

6

安徽杰羽制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机械

 

4

6

安徽池州伟舜机电有限公司

轻工

 

5

6

池州新思路过滤器械有限公司

机械

 

6

6

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轻工

 

7

7

安徽安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轻工

 

8

7

安徽华刃科技有限公司

机械

 

9

7

安徽科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轻工

粉尘涉爆

10

7

安徽绿微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轻工

 

11

7

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轻工

 

12

7

安徽均益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轻工

 

13

8

池州恒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机械

有限空间、涉及高温熔融金属生产活动

14

8

安徽金美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材

有限空间

15

8

安徽三雕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机械

 

16

8

安徽华宝建材有限公司

建材

 

17

8

池州太平鸟服装制造有限公司

纺织

 

18

8

安徽三信化工有限公司

化工

 

19

9

安徽省池州新赛德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20

9

中冶南方(池州)气体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二、2022年度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1

9

安徽同池科技有限公司

轻工

 

2

9

安徽百强科技有限公司

轻工

 

三、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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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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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检查单位名单

序号

检查时间

企业名称

行业领域

备注

1

10

安徽赛威机械有限公司

机械

 

2

10

池州市天池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建材

 

3

10

安徽英诺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轻工

 

4

10

池州市英派科技有限公司

轻工

 

5

11

安徽金隆线材科技有限公司

轻工

 

6

11

安徽省池州市富新超细粉有限公司

轻工

粉尘涉爆

7

11

安徽尚豪齿轮科技有限公司

机械

 

8

12

安徽威尼泰克塑料助剂有限公司

轻工

 

9

12

安徽九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机械

 

10

12

安徽锐盛微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轻工

粉尘涉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