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工委、管委会将全区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同时,将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纳入管委会目标考核体系中,明确法治建设职责。全年召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2次,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福建、广西、青海考察时的讲话、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系列讲话精神;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民法典》等党内法规和重要法律,不断强化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做到结合岗位工作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深入开展党史教育,4月13日,邀请市委讲师团团长夏文华来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宣讲活动;积极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新高潮,12月7日,开发区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朱春泽作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专题讲座,党工委班子全体成员,管委会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全体干部职工,园区企业负责人1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
二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机制。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将法治建设工作一体纳入《2021年池州经开区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和《2021年池州经开区落实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清单》中,明确了各部门全年依法治区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年依法治区工作有序开展。党工委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全年研究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4次。鉴于扫黑除恶斗争进入常态化,党工委迅速撤销了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新成立了经开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强化对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的领导,安排专项经费31000元,保障日常工作开展。
(二)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政府职能全面履行
一是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审批流程。截至目前,开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全市平均值,部分指标处于全市领先水平。“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全程网办事项占比100%,即办件占比82.35%,只进一扇门占比100%,相较去年,审批服务效率从4.21个工作日缩短至1.45个工作日,网上办件覆盖率从10.53%提高到95.67%;“互联网+监管”方面:监管事项清单认领率、编制率100%,监管行为覆盖率率先达到83.33%,提前完成年度目标,监管平台信息发布100余条。
二是深化机制创新,推进简政放权。根据《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实施方案(试行)》,开发区已顺利承接市级发改、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下放行政权力事项34项,为进一步整合优化审批服务机构和职责,按照“权责统一、职能匹配、能放皆放”的原则,动态完善经开区赋权清单,政务服务中心于2月20日牵头组织印发《关于梳理报送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并已向市有关单位发送商请下放事项的函。根据朱浩东市长8月15日在经开区调研要求,已协同建设局与市直有关部门对接,预计下放相关权限20项,其中建筑业管理相关行政业务7项,房地产管理相关行政业务13项,并已初步拟定《关于承接权限下放的实施方案》。
三是提升建设标准,优化服务水平。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服务水平,着力打造全市“四最”营商环境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现已完成装修改造,升级改造后预计增设6个窗口,其中税务窗口、供电窗口、人力资源窗口计划分别邀请开发区税务局、供电公司、精信公司安排一人入驻,房产窗口,全程代办窗口,环保、应急(含中介服务)窗口则由政务服务中心安排3名人员就岗。升级改造后的大厅办公面积比原先大一倍,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展现了窗口工作人员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质的服务水平;为切实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给企业群众提供清晰明了的办事指南,政务服务中心对照工业投资项目落地流程中涉及的审批事项,与区直各部门对接,仔细梳理申请材料清单、服务部门、联系电话等,制定并印发了2000份全面细致的一次性告知单。
四是推深不打烊服务,做实自助服务区。将智能审批、7×24小时“不打烊”等便民服务创新辐射至园区,在电子信息产业园设置自助办理服务区,配备自助一体机、智能文件存取柜、智能机器人等设备,是池州市首个园区内规范化、标准化运行的自助服务站。设置完成后园区企业可实现部分审批事项“出门即办”,力争成为全市模范7×24小时自助服务区。
(三)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各项制度
一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规定。凡涉及“三重一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经过党工委委员会、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规定。管委会机关和下辖两个社区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园区重大项目建设、企业入园等事项法律顾问均要列席党工委委员会或主任办公会,提出法律意见,园区所有合同(协议)在正式签署前都必须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方可实施;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到社区坐班1天,遇有紧急事项,随时到社区处理。
二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21年6月,根据池法发〔2021〕3号文件要求,对管委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14份、修改8份、宣布失效(废止)8份。
(四)矛盾纠纷得到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全区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向好。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统筹协调、科学研判、超前防范、精准化解”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常态化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紧紧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的总体目标,推动信访矛盾依法及时就地化解。
二是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流坡和平天湖两个社区的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全年共调解各种民事及家庭纠纷36起,有力地维护了社区的和谐稳定。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发挥作用,全年成功调解涉企纠纷5起,金额10万余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存在差距。随着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期待与要求不断提升,因而需要政府从更高起点、按更高标准,建设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不断提升公共管理与服务的水平,营造一个有利于公民权益保护和企业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二)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经开区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主要由司法分局承担。目前,司法分局只有2名工作人员,除承担辖区司法行政工作以外,还负责园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斗争等工作,人员力量明显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同时,2名工作人员中1名为市司法局派出的公务员,1名为购买服务人员,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存在明显短板。
(三)人民调解员队伍亟待加强。园区下辖流坡、平天湖两个社区均设立了人民调解组织,除流坡社区聘请了1名专职调解员外,其余均由社区两委工作人员兼职,并且多年未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了1名退休法官和1名退休警官,专业知识基础较好、业务能力较强,但也存在长期没有参加调解业务培训的问题。总体上看,园区人民调解员队伍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亟待充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业务能力培训。
(四)规范性文件没有完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发。部分由部门起草、以管委会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没有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及管委会《实施办法》全面履行法定程序,主要是没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没有进行备案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清理也存在不及时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全区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意义的正确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池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以创建促提升,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经开区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大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在继续扎实开展好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的基础上,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等形式推动管委会机关中层以下干部职工的学习宣传工作。在社区居民中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社会氛围。指导园区企业在LED电子显示屏、固定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上播放、张贴宣传标语,利用车间例会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努力在园区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潮。
(三)积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法治队伍,为经开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加强现有法治队伍的自身建设,组织安排好本级的学习贯彻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宣讲等活动,努力提升自身整体素质。
(四)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加强市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及管委会《实施办法》的落实力度,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发文部门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将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下辖两个社区充实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社区人民调解员和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参加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整体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