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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486487006N/202108-00074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池州经开区关于开展政府系统文件梳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8-30
废止日期:
池州经开区关于开展政府系统文件梳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0 10:40 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52号)及《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系统文件梳理工作的通知》(池政办秘〔2021〕6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文件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现开展经开区政府系统文件梳理工作,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梳理原则

本次梳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梳理、谁实施谁梳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梳理范围

(一)经开区制发的文件。2000年以来经开区全部政府系统文件,主要包括:

1.规范性文件。以管委会或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区直各部门、各派驻机构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2.规划计划类文件。现行和历次经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和部门行业专项规划等全部规划计划类文件。(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3.现行有效的其他文件。管委会及各部门制定且现行有效的政策类、管理类文件。(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二)上级惠企政策文件。经开区企业可申报享受且现行有效的上级惠企政策文件。(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三、责任主体

(一)各部门自行制定的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梳理;多部门联合制定的文件,由第一牵头部门负责梳理;议事协调机构制定的文件,由该机构办公室所在单位负责梳理。

(二)在机构改革中被撤销、合并或者调整职能的部门,其制定的文件,由继续履行其职能的部门或实施该文件的部门负责梳理。

(三)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由起草部门提出梳理意见建议,统一汇总后报市政府审定。两个以上起草部门的,由牵头起草部门提出梳理意见建议,统一汇总后报市政府审定;起草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被撤销的,由继续履行其职能的部门提出梳理意见建议,如无继续履行其职能的部门,则由市政务公开办牵头组织梳理。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梳理工作涉及文件范围广、数量多、时间跨度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确保全面细致、分类精准。各梳理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联络员),并于8月31日17:00前将名单(附件1)报送至司法分局,联系人方长山,联系电话:2122130,联系QQ:107734534。

(二)各部门对照梳理范围,汇总形成梳理目录(附件2),于9月16日前将梳理目录及梳理出的政府系统文件word和PDF格式文档报至司法分局。

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