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5-12-12 15:2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安徽聚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高端智能化启闭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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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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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1万套高端智能化启闭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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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鑫路和双平路交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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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聚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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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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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鑫路和双平路交口,用地17699平方米,建设2栋厂房面积分别为7935㎡、3861㎡,1栋研发办公楼面积约1843.2㎡。购置数控激光切割机、数控钻床、焊接设备、数控机床数控精密加工设备、智能化焊接机器人、智能化启闭机及组装调试设备流水线等先进设备,年产1万套高端智能化启闭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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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现有项目存在问题应按照本项目《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本项目不新增喷锌、喷漆等工序。 本项目下料、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全厂下料、焊接废气、抛丸废气、喷锌废气(现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喷漆废气(现有项目)中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执行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本项目仅涉及生活污水,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城东污水处理厂纳管限值中较严要求后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废含油金属屑、废机油与油桶、废切削液、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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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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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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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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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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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池州经开区管委会605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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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2124459 |
电子邮箱: |
122670467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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