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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特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5-12-09 08:5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安徽省特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1-311号厂房1

建设单位:

安徽省特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庆禾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安徽省特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租赁安徽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1-311号厂房1层西部一半厂房,项目占地约1072平方米。购置德国海德堡光刻机MLA150及配套设备,实现年产3000片高精度半导体集成电路光掩膜版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废气包括显影废气、蚀刻废气和擦拭废气。显影废气、蚀刻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擦拭废气经车间空调系统无组织排放。

项目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DB 34/ 4812.5-2024)中相关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排放限值;VOCs厂区内浓度限值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DB 34/ 4812.5-2024)表3相关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含铬废水、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与纯水制备废水一起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DW001);清洗废水通过专管进入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低浓度废水处理单元处理(DW002);含铬废水暂时收集后作为危废管理,待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含铬废水处理单元投入运行后专管排放(DW003)。

DW001排放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三级标准和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DW002DW003排放口从严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839731-2020)与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废反渗透膜和废EDI模组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显影液、废蚀刻液、含铬废液、废去胶液、废清洗液、废包装、废活性炭、废无尘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库(15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3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严格对照《“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受理地点:

经开区管委会605办公室

联系电话:

2124459

电子邮箱:

12267046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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