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5-09-10 08:28 |
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江口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多处护栏破损”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到位。规范化建设进度慢。《安徽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完成规范化建设,“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完成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截至督察组进驻,石台县2个县级和5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仅完成项目可研,东至县2个县级和14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仍处于初步设计阶段。贵池区江口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多处护栏破损。东至县尧渡河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农业种植地块和生活垃圾。
二、整改实施
主体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目标任务
完成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巡查机制。
四、完成时限
2025年底
五、整改完成情况
1.江口水厂已对一级保护区破损的护栏进行修复,并设立警示标牌;
2.区环保部门对水源保护区每月开展一次巡查,并使用无人机进行航拍;江口水厂已建立水源地巡查制度,结合现场和监控常态化开展巡查。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45706;
电子邮箱:czsthjjsk341700@163.com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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