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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池州经开区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项目的通知
浏览次数:339   信息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5-08-18 17:14

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及支持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232号)及省工信厅在2025年全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决定开展园区主导产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在池州经开区范围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较强的数字化改造意愿和需求,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的规模以上半导体产业企业。

2.申报项目必须是2025年在建的技术改造类项目。

3.前期已通过数字化转型项目摸排纳入数字化转型项目储备库。

二、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资金申请报告(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

2、数字化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2

3、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附件3),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生产设备及软件的清单、购置合同、购置发票(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字);(附件4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复印件;

6、信用报告(直接从信用中国下载)。

三、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自202311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自202311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

3.已获得省级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支持的企业;

4.同一项目、同一发票已获得国家、省级各类奖补资金。

四、奖补要求

1.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的补助比例不能超过硬件设备(含软硬一体设备)的10%、软件的50%

2.企业目前数字化发展程度和2025年企业投资建设计划,综合评定企业数字化转型龙头引领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样板企业2个档次,享受数字化改造项目补助的企业设备原则上要全部接入园区平台。

1)数字化转型龙头引领企业1-3家,要求为规上企业且2024年度产值大于5000万元,奖补上限300万;

2)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样板企业1-7家,要求为规上企业,奖补上限150万。

3.本次池州经开区数字化转型项目奖补资金的拨付使用最终由池州经开区管委会进行统筹安排。

五、相关程序

(一)项目采取线下申报方式,申报时间为2025818-202582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报送至池州经开区经发局413办公室(纸质版2份,同步提供电子版材料,邮件主题“数字化转型申报-XX公司”,发送至邮箱:1930050823@qq.com)。

(二)池州经开区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

(三)对每个符合条件的企业,由池州经开区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经省工信厅审核后,按程序发放政策资金。

(四)企业项目申报通过省工信厅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的50%,省工信厅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奖补资金。如池州经开区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未通过省工信厅验收,将收回全部奖补资金。



附件:

1.项目单位资金申请报告

2.数字化项目资金申请表;

3.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4.生产设备及软件的清单



池州经开区经发局

                 2025年81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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