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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企业租赁行为规范暨租赁企业安全工作集中警示教育约谈会召开
浏览次数:683 作者:记者何霞  信息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5-03-13 15:31

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出租方和承租方安全生产责任不清、企业业态复杂等,一直是“园中园、厂中厂”安全治理的难点。为此,3月12日,池州经开区组织召开园区企业租赁行为规范暨租赁企业安全工作集中警示教育约谈会,进一步厘清责任、明确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区党工委委员、办公室主任纪林,区应急局、综合执法大队、城管分局负责同志及50余家“园中园、厂中厂”出租方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上,共同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园区第三方安全管家通报了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重点就《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园中园、厂中厂”安全管理二十条措施》进行宣贯和解读,各出租方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承诺书。

会议指出,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事故是最大的成本。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深刻汲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精准有力措施,全面筑牢安全发展底线。要严格按照“谁出租谁承担责任、谁生产谁承担责任、谁经营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员工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隐患自查自纠,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建立健全“园中园、厂中厂”工作台账,规范企业租赁行为,在备案、审核、入驻三个阶段实施全覆盖动态监管,在现有条件下逐步引导企业规范、长远、安全发展。要瞄准企业关键人、关键部位、关键问题,开展严格执法、精准问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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