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04 信息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5-02-13 09:1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安徽珩晟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锂电池材料及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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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500吨锂电池材料及研发中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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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1-3期2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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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珩晟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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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保江环境 咨询有限公司 |
受理时间: |
2025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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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1-3期2号楼,购置真空升华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搅拌釜、微通道、净化器等生产和研发设备,主要进行锂电池材料研发和生产,项目年产500吨锂电池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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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搅拌以及洗釜过程废气设备密闭通过管道收集、化验废气通过通风橱通风收集、危废库废气采用整体负压抽风方式收集,上述废气统一由“降膜吸收+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有机废气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蒸汽冷凝水、冷却水排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及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标准。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再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合理利用或处置;废润滑油、废乙醇、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桶、含油抹布、吸收废液、化验废液、废锂电池正极材料、过滤丙二醇溶液等危废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库(10m2)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2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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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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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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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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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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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管委会605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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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2124459 |
电子邮箱: |
122670437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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