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82 信息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12-23 17:16 |
池开公(刑)公告字〔2024〕第001号
近日,在池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侦办的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山东省枣庄市当事人上交来源不明资金3168166元。经工作,暂未找到上述财物所有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现面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请上述财物权利所有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有效证明材料与办案单位联系办理认领事宜。
逾期仍无人认领的,将依据相关规定按无主财物进行处理,依法上缴国库。
公告期限: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5年6月22日止
联系方式:黄警官 0566-2716011
联系地址: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同路9号
特此公告
池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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