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5 信息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12-23 10:34 |
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编号WX202401350信访件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扬帆路66号污水处理厂,尘土飞扬,噪音大,土壤推到门前,阻挡视线。
二、整改实施主体: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1.场地堆土及时进行平整;
2.在动土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洒水带湿作业,未施工区域做好裸土覆盖;
3.完善施工围挡,严格控制施工时间,规定外时间禁止施工作业,防止噪音扰民。
四、目标任务
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场地堆土平整到位;
2.严格洒水带湿作业;
3.裸土已覆盖;
4.完善施工围挡;
5.限定施工时段,安装监控设备,严格控制噪音。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7411;
电子邮箱:ZJK7411@163.com。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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