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378 信息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5-17 15:34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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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半导体精密设备及高速高精度数控龙门加工中心制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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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冠大道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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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安崎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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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中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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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2024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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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租赁厂房及综合楼,其中1#厂房面积2452.8m2,2#厂房面积4632.6m2,综合楼面积1007.95m2,建设金属切削机床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半导体研磨设备200台、高速高精度数控龙门加工中心30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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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实施雨、污分流。严禁违法乱排废水。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进入池州市经济开发区城东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不排放废气,运营期不得新增废气产污环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合理布局,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降低生产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项目投产后,金属废料、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金属废料利用过程作为一般固废利用,厂区暂存过程按照危废暂存。 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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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2024年5月20日于池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sthjj.chizhou.gov.cn/News/show/700418.html进行全文本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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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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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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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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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环保窗口 |
受理地点: |
经开区管委会210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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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2124459 |
电子邮箱: |
122670467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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