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021 信息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2-18 10:02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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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6亿只半导体特色分立器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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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同路以西、钜芯半导体一期项目以北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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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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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观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受理时间: |
2024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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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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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亿只半导体特色分立器件项目位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同路以西、钜芯半导体一期项目以北地块。项目利用一期现有厂房,并新建厂房、仓库及附属工程合计约5万平方米,开发建设包括轴向半导体分立器件以及框架半导体分立器件等产品,全面达产后实现年产6亿只半导体特色分立器件能力。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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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分质收集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纯水制备产生浓水直接进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进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目外排废水执行安徽省《半导体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294-2022)表2中第二类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和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标准。总锡参照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焊接废气经抽风系统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塑封后固化、设备清洗、油墨印字、不合格品擦拭、清洗剂清洗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合并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4);电镀酸性废气密闭收集后经酸雾吸收塔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5)。无组织废气通过保持废气产生车间和设备的密闭,合理设计送排风系统,提高废气捕集率,加强车间整体通风换气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排放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和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塑封、后固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与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较严标准;电镀工序硫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标准;甲基磺酸雾无排放标准,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硫酸雾排放限值;项目无组织有机废气的控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定期检查、维修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生产车间封闭,安装隔声门窗,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形成噪声屏障,阻碍噪声传播。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电镀槽废液、镀锡废滤芯、槽渣、废松香、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洁净厂房废滤芯、污泥、废机油、含油抹布,暂存于危险固废暂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 废石墨舟、废塑封料、废次品、废膜、废刀片、晶圆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及滤芯,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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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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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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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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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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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环保窗口 |
受理地点: |
开发区管委会210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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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2124459 |
电子邮箱: |
122670467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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