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324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3-12-21 08:17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池州海螺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池州海螺环保替代燃料资源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日。
文件名称:池开环审〔2023〕22号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池州海螺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池州海螺环保替代燃料资源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批 文 号:池开环审〔2023〕22号
发文日期:2023年12月2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66-2124459
电子邮箱:1226704674@qq.com
地址: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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