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882 信息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3-04-18 08:42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废旧动力锂电池正负极片回收处理研发实验基地项目 |
|||
建设地点: |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生态工业园区 |
|||
建设单位: |
池州小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中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理时间: |
2023年4月18日 |
|
受理时间: |
|
|||
项目概况: |
位于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生态工业园区,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7°32′15.293″,北纬30°42′2.376″。项目租用池州市纳科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筑面积3000m2。项目购置安装裂解炉、撕碎机、粉碎机、筛分机等实验设备。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研发动力锂电池正负极片催化裂解回收工艺。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万元,占总投资的1.1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应按雨污分流制进行设计建设,严禁违法乱排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喷淋塔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喷淋用水工序,不外排。外排废水执行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运营期项目裂解废气经管道集风收集,先经每台裂解炉独立设置的一级碱喷淋箱预处理后,再汇总后共用1套“四级碱喷淋箱+除雾器+焚烧炉焚烧”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脱粉废气经管道负压集风收集(包装废气采用环状集气罩收集),汇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氟化物、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要求;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排放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和表3中的标准要求;钴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和表5中的标准要求。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本项目运营后一般废旧包装材料外售;不合格品外售给其他下游厂家进步提纯利用;除尘器集尘分类收集后进行质检,合格品作为产品由委托厂家回收,不合格品外售给其他下游厂家进步提纯利用;喷淋沉渣、污泥、废润滑油和废含油抹布手套分类收集,暂存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废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环保窗口 |
受理地点: |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
联系电话: |
2124459 |
电子邮箱: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注经开区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