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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经开区规划建设管理提升专项行动中完善整改类的处置标准是什么?
浏览次数:2468   信息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3-02-09 14:50

内容:池州经开区规划建设管理提升专项行动中完善整改类的处置标准是什么?

回复:根据《池州经开区规划建设管理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规定,完善整改类的处置标准为: 1.完善手续 符合产业规划、城乡规划,并符合消防安全、结构安全和环保要求的违法建筑,由企业申请,并提供环评意见,以及经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和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按相关规定处置后予以完善手续。 2.备案承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整改、处置后予以备案,建(构)筑物暂时保留使用。 (1)原有厂区设计中无该场所,但因环保督察整改需要建设的,不影响安全生产、消防等要求的相关设施,按相关要求整改验收后备案。 (2)原有厂区设计中无该场所,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确实需要,不影响环保、安全生产、消防等要求的企业附属辅助用房,按相关要求整改验收后备案。 (3)厂区内厂房与厂房之间的搭建物,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具有安全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安全鉴定报告后,通过自行改造等措施基本达到消防要求和质量安全要求,再经具有消防安全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予以验收后备案。 (4)其它可备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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