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541 信息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2-11-22 15:31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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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10000吨环保阻燃新材料项目(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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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园区梧桐路1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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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之恒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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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杭州瀚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受理时间: |
2022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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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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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安徽之恒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环保阻燃新材料项目(一期)位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园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园区梧桐路102号,占地约2411.73平方,计划投入4300万元,进行厂房改造和装修,配置相关生产及辅助设备35余台。配套供配电、给排水、环保和绿化、消防与安全等公用辅助工程,形成年产4000吨环保阻燃新材料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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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排出厂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池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本项目废气主要是解包粉尘、投料粉尘、打包粉尘。项目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及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生产车间封闭,安装隔声门窗,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形成噪声屏障,阻碍噪声传播。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设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运行期的维护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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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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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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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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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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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环保窗口 |
受理地点: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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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2124459 |
电子邮箱: |
57064855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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