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企业(单位):
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支持产业发展政策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池政办〔2025〕37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池政办〔2025〕39号)及其实施细则、《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池政办〔2025〕23号)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区商务科技局会同区财政金融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池州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和池州市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评审”类涉商务和科技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8月28日至9月11日。
二、申报主体
在池州经开区内依法经营、申请项目在本区范围内组织实施且正常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或单位。但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有限制条件的,发生环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申报本政策资金。
三、申报内容
《池州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支持产品转化创新(第11项)、支持企业扩大国际贸易投资(第24、25项);《池州市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第3项)、做大做优重点服务业态(第16、17、18、20、21项)、引导集聚创新发展(第34、36项)五大类内容。
四、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按照《2025年池州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和池州市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评审”类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规定的申报材料要求,认真准备好申报材料,并将每个项目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为纸质版原件扫描的PDF文件)于2026年9月11日之前报送至经开区管委会一楼优惠政策兑现窗口,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1.各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现场核查、第三方机构尽职调查。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不接受更换和补充。
2.各企业(单位)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奖补;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奖补资金的,不予奖补,已拨付资金的予以追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并提请相关部门将企业(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商务联系人:程莉,联系电话:2126836,
科技联系人:胡媛媛,联系电话:2121209,
财政联系人:吴一鸣,联系电话:2125030。
附件:2025年池州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和池州市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评审”类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池州经开区商务科技局 池州经开区财政金融局
2026年8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