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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池州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

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8-2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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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企业:

  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支持产业发展政策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池政办〔2025〕37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池政办〔2025〕39号)及《关于印发池州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工信领域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池工信综合〔2025〕101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池州经开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工信领域部分条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8月25日至9月2日。

  二、申报条款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的第15条: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条款。《池州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工信领域政策实施细则》规定的第20条。

  三、申报内容及条件

  申报内容:对当年设备购置额度超过600万元(含)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当年设备购置额超过300万元(含)的高技术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分别按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4%和8%,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奖补条件:1、对当年设备购置额度超过600万元(含)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当年设备购置额超过300万元(含)的高技术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并经政府部门备案;

  2、申报项目需在申报年度为统计部门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范围内的项目,且项目类别为技术改造类项目,项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制造业以统计局行业代码为准);

  3、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产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同一市场主体的同一项目同一设备,在同一年度已获得国家、省级产业政策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5、本政策支持对象为:在本市依法经营,没有发生环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和无失信的企业或单位。

  四、申报资料

  1、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申报表(附件1);

  2、技术改造申报项目设备发票清单(附件2);

  3、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附件3);

  4、涉企系统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4);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购买设备清单、单张10万元以上13%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如遇增值税税率政策调整,从其规定);项目备案、环评、能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复印件。按照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复印件;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8、申报年度(2025年度)项目数据上报情况(直接从统计云平台一套表直报系统下载)

  五、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承担直接责任;申报的项目如涉及关联交易,申报单位应书面说明,并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设备、资产)价格评估报告,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现场核查、第三方机构尽职调查。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不接受更换和补充。并于9月2日下午下班前将材料(纸质版盖章一式三份,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1份)送至413办公室,联系电话:0566-2122264;邮箱:jfgx2264@163.com。

  附件:1.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申报表

  2.技术改造申报项目设备发票清单

  3.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

  4.涉企系统项目申报信息表


  池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池州经开区财政金融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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