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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25年度未年报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通告

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7-03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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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填报工作已于2026年6月30日截止,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开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将未按时公示2025年度年报的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经营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将依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为基准进行裁量。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可在7月10日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2025年年度报告,在年报填报完成后,会出现“免申即享”服务提示,点击即可在线自动完成信用修复。也可以在补报2025年年度报告后,向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移出异常名录申请,进行信用修复。

  附件:经开区2025年度未年报经营主体名单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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