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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5-2035)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5-12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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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园区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5-2035)。

  2、规划范围:由北片和南片组成,总面积为21.37平方公里。

  北片:为主要发展区域,南至清溪大道、龙腾大道,东、西、北三面以城镇开发边界为界,面积为19.38平方公里。该区域是融入“东部产业新城”建设、承载半导体等主导产业集聚发展的核心空间。

  南片:为功能补充区域,四至边界以城镇开发边界为准,南临沪渝高速,北至现状铜九铁路线,面积为1.99平方公里。

  3、产业定位:重点发展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有色金属治炼和压延加工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方面,经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可知,园区废气最大落地浓度点处、各环境保护目标处污染物预测值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园区废气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浓度贡献,但增量及污染物浓度叠加值均低于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园区排放的工艺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水环境影响方面,园区企业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依托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论证分析,在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尾水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污水处理厂可以正常接纳园区废水,其尾水排放对纳污河流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声环境影响方面,园区噪声环境主要受交通噪声影响,但在落实报告书关于交通噪声的各项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方面,在各项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情况下,园区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影响方面,园区建设对区域原有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合理规划与布局,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等在很大程度上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规划环境影响预防对策和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项目准入,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强化工业废气排放监管,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深入推进颗粒物减排等。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严格废水处理管理,加快雨污管网排查及改造,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升废水资源化利用等。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防治与管理,加强交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与管理,严格控制社会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处置减缓措施

  通过源头节约、技术提升、废物循环利用及综合利用,尽可能减少废物产生量;应注重引进延长园区产业链、消解区内废物的资源再利用企业,使上游企业产生的固废成为下游企业的生产原料,实现废物减量化。

  5、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加强企业地下水防护区防护措施建设。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加强对重点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做好工业企业搬迁过程中的污染防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产业导向、功能布局等符合国家、安徽省产业政策,与区域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相容。园区规划地块开发建设及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通过进一步优化布局、优化产业导向、降低环境风险、完善入区项目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5-2035)环境影响评价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园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公众自行下载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形式。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规划环评单位联系,填写并发送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zejx50mIWZnMDbZ3Jbgsg 提取码: fgq1。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鲍工

  联系电话:0566-2124459

  邮箱:570648557@qq.com

  2、规划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咨询及联系人:凌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邮箱:2506713726@qq.com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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