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1月17日对池州科成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胶黏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环评批复(环评编制单位:安庆合巨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批复文号为池开环审〔2023〕2号。
经技术复核,该项目存在较大编制质量问题,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七条第八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年产5万吨电子胶黏剂项目环评批复文件予以撤销,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公告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即行作废。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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