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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池州经开区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的通知

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1-08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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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一、申报时间

18日至331日,逾期未申报,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申报内容

《关于印发〈池州经开区支持质量提升奖励若干政策(暂行)〉的通知》(池开政办〔20225号)规定的奖励内容。

三、申报条件

在经开区内注册并依法纳税、申请项目在本区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经开区产业导向、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无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或单位,但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有限制条件以及发生环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不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以及为经开区知识产权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地中介机构。

四、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电子档须扫描原件),于2024331日前提交至池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1、《申报表》(加盖公章);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申报奖项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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