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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池州百川液压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平方米液压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2-09-0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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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3万平方米液压坝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同路36

建设单位:

安徽池州百川液压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保江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291

受理时间:

项目概况:

安徽池州百川液压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平方米液压坝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同路36号。项目租用池州恒毅设备有限公司厂房,项目总占地约4000平方米,购置机床、锯床、摇臂钻床、切割机、卷板机、喷砂、喷锌等设备,形成年产3万平方米液压坝的能力。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万元,占总投资的1.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排出厂区。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喷砂、喷锌废气。本项目喷砂、喷锌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间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颗粒物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切削液,暂存于危险固废暂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边角料、金属废屑、焊渣、焊烟净化器集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受理地点:

经开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   

2124459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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