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决定公告

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2-07-05 16:22
字号:默认超大

池州经济开发区锐雯网购服务站(经营者姓名:汪开亮)因未按规定时间报送2020年年度报告,违反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将该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