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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浏览次数:2259   信息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0-09-25 16:23

“国庆”“中秋”双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各地有关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浙江省乐清市岭底乡安监所副所长林维锋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中秋及春节,林维锋两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胡某某所送海鲜礼品,包括养殖的娃娃鱼、花蛤、青蟹各四五斤,总价值3500元左右。2020年4月,林维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河北省廊坊市廊坊市委副书记李龙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5月19日上午,李龙等人到辖区实地考察农业产业园区项目,当日中午应邀到该市某民营企业食堂接受宴请。此前,李龙还分别于2015年中秋节前、2016年春节前,在该民营企业食堂宴请朋友。上述三次宴请餐费及酒水均由该民营企业承担。另外,李龙在2016年春节前接受宴请时,还收受该民营企业主所送贵重礼品。李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安徽省蚌埠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综治办原主任王琦违规收受名贵特产及接受宴请、旅游安排等问题。2015年至2019年每年春节、中秋期间,王琦多次收受某公司负责人韩某某等人所送的茅台酒、五粮液酒和中华香烟等名贵特产,折合人民币22400元。此外,王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王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安徽省明光市森林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副教导员梁俊洋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中秋节、2018年春节、2018年中秋节、2019年春节期间,梁俊洋多次收受监管对象彭某某所送高档香烟、螃蟹等礼品,价值合计约2200元。此外,梁俊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梁俊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以上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反映出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双节”即将来临,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结合纪检监察工委前期印发的相关典型案例选编以及市纪委查处的我区典型案例,严格遵守法纪底线,自觉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各种礼品礼金、电子红包;严禁违规吃请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以各种名义、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公款变相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安排的旅游活动;严禁违规配备和使用车辆,私车公养,违规占用、借用下属单位车辆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池州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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