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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发生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
浏览次数:657   信息来源: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池州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15 16:24
各县区(管委会)安委办、防溺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月2日以来,我市遭遇强降雨天气,水库、河道水位上涨,引发小流域山洪、山体滑坡和城乡积涝等次生灾害的风险极大,同时受上游洪峰和强降雨影响,长江干流全线超警。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度汛工作,严防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夯实防汛工作责任
  当前,我市正处于汛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压实县区政府(管委会)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家庭监管责任。各地要把汛期学校安全纳入当前防汛同部署、同落实,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对气象信息的分析和研判,及时提供气象和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加大对教育部门的支持力度。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切实抓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严防青少年溺水事故发生。
  二、强化宣传,普及防溺安全知识
  各地要立即开展一次针对防溺水的宣传教育,主动协调有关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加大对预防溺水的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取得实效。特别是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要主动联系乡(镇)政府、居(村)委会,通过喇叭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学生暑期安全和防溺水常识,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重点提醒青少年学生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标识、无安全保障措施的水域游泳、玩水、捉鱼等,发现同伴下水要及时劝阻,一旦有人溺水,在不能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不要贸然施救,要迅速呼救或拨打110求助,防止因无力救助引发连锁溺水事故。
  三、突出排查,确保学校安全度汛
  各地各部门特别是水利、自然资源、教育等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校园及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湖泊、水库、水渠、河流、水塘、水坑等危险地段设立围栏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居(村)委会聘请义务监督员或志愿者在重点水域和时段进行巡护,阻止学生在湖泊、水库等周围逗留和游泳,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四、多方联动,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与学生家庭、社会的联系,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学生的健康及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要拓宽工作思路,建立健全由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防范工作机制,有效监督和管理青少年学生的不安全行为;各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微信群、QQ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充分行使监护人职责,敦促学生家长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看管。
  五、严格纪律,加强值班值守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坚持行政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全力应对突发险情、灾情,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池州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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