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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开发区消防技术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浏览次数:861   信息来源: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0-04-29 16:27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池州市开发区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CCZ202000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7日

采购日期:2020年04月2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池州君安一站通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义乌市场23栋124#(一层)

成交金额:28.88万元/年,服务期:2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汪阳、檀和平、李荣华

采购人名称: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

联系人:陶局

联系方式:0566-212551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池州市华府骏苑2#楼703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045534195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29日至2020年04月30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池州市华府骏苑2#楼703室,联系电话:1304553419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盖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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