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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助力全市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
浏览次数:1021   信息来源:池州市妇联 发布时间:2018-10-24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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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是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的一项创新工作。为推动我市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深入开展,有力促进妇联维权与审判职能的融合,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妇联助力市法院共同推进家事审判改革部署落实落地。

    一是与市法院联合出台《池州市关于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目标即通过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探索家事审判专业化发展,提升家事审判水平,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我市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成立了由法院、妇联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了搭建家事审判调解团队、开展考察学习、庭审观摩、业务培训、研讨交流等工作任务。

    二是推荐妇联干部担任市法院家事审判调解员(调查员、观察员)。为优化家事审判调解队伍,市妇联推荐了两名妇女干部担任家事调解员。这两位同志长期从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具有丰富的家庭婚姻调解实践经验,其中一位同志长期从事家庭教育和家庭婚姻指导工作,具有家庭婚姻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市妇联要求她们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要主动融入,敢于担当,勇挑维权重任,同时要内强素质,不断提升自我,切实做好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共同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积极参与全市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推进会。10月18日上午,市法院召开了全市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推进会暨家事调解员(调查员、观察员)聘任仪式。会上传达了家事审判改革相关文件精神,通报了全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为11名家事审判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市妇联副主席纪咏梅出席了会议,并总结介绍了妇联近年来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所做的工作,并就下一步妇联参与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做出了部署和安排。会上,市家事调解员(调查员、观察员)进行了座谈。

    四是和市法院联合开展了全市家事审判调解员业务培训。 

10月18日下午,市法院、市妇联联合举办了全市家事调解员(调查员、观察员)业务培训会。各县区法院分管副院长、民一庭庭长、人民法庭庭长,各县区妇联分管副主席、权益部部长,市家事调解员(调查员、观察员)近60人参加了培训。会上,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潘姝法官作了《家事审判、心理干预与法律文书》的讲座,她从积极探索专业化审判理念、创新专业化工作机制、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新机制新格局、借力中华文化培育优良家风家训等方面进行了讲授,辅之以大量的图片、事例,形象生动、通俗易懂。对妇联系统更好参与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借鉴,同时也拓宽了妇联维权工作的新思路。

对于家事审判改革下一步工作,市妇联将积极履行妇联组织参与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妇联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工作优势,与市法院密切合作,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即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积极做好诉调对接工作。用群众易于接受的语言调解,化解家庭纠纷,协助法院对家事纠纷案件进行走访、调查和了解,积极参与诉前、诉中、诉后工作,促进家事诉讼纠纷的矛盾化解,共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动家事审判改革的持续深入。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业化水平建设。争取将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婚姻调解员、家事审判调解员纳入法院、司法系统培训计划。配合各级法院加大对妇联干部担任的人民陪审员、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培训;积极组织妇联干部参加司法部门举办的人民调解大讲堂培训,学习专家调解技能技巧,不断探索有效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新途径,不断推进婚姻家庭调解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三是积极配合家事审判改革,加大对妇女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托市平安家庭普法维权志愿宣讲团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和维权宣讲,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维护平等、和谐、健康向上的婚姻家庭关系,将家庭婚姻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为促进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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